車身改色只要按照規定進行更變登記就不會處罰,只有不按照規定時限辦理變更登記才會處罰,改變車身顏色、更換發動機、車身或者車架,未按照《機動車登記規定》規定的時限辦理變更登記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 警告 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
《機動車登記規定》第五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 (一)重型、中型載貨汽車及其掛車的車身或者車廂后部未按照規定噴涂放大的牌號或者放大的牌號不清晰的; (二)機動車噴涂、粘貼標識或者車身廣告,影響安全駕駛的; (三)載貨汽車、掛車未按照規定安裝側面及后下部防護裝置、粘貼車身反光標識的; (四)機動車未按照規定期限進行安全技術檢驗的; (五)改變車身顏色、更換發動機、車身或者車架,未按照本規定第十條規定的時限辦理變更登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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