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解除備案車輛即解綁車輛與12123的關聯,并不會對車輛或者駕駛證有任何影響,只不過在解除后就不能通過APP查詢此車輛的狀態,也無法處理違章以及其他業務操作。如有需要,可以重新備案。
法律依據:
《機動車登記規定》
第六條 申請注冊登記,應當填寫《機動車注冊登記/轉入申請表》,提交法定證明、憑證,并交驗機動車。
車輛管理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五日內,對機動車的車輛類型、廠牌型號、顏色、發動機號碼、車輛識別代號(車架號碼)及主要特征和技術參數進行確認,核對車輛識別代號(車架號碼)的拓印膜,對提交的證明、憑證進行審查,核發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和檢驗合格標志。
第七條 車輛管理所辦理注冊登記,應當登記下列內容:
(一)機動車登記編號、機動車登記證書編號;
(二)機動車所有人的姓名或者單位名稱、身份證明名稱、身份證明號碼、住所地址、郵政編碼和聯系電話;
(三)機動車的類型、制造廠、品牌、型號、車輛識別代號(車架號碼)、發動機號碼、出廠日期、車身顏色;
(四)機動車的有關技術數據;
(五)機動車的使用性質;
(六)機動車獲得方式;
(七)機動車來歷憑證的名稱、編號和進口機動車進口憑證的名稱、編號;
(八)車輛購置稅完稅或者免稅證明的名稱、編號;
(九)機動車辦理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的日期和保險公司的名稱;
(十)機動車照片記錄的機動車外形;
(十一)注冊登記的日期;
(十二)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登記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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