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哺乳期女方起訴離婚可以離婚,要求夫妻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情形。法律規定是: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后一年內或者終止妊娠后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但是,女方提出離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除外。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條
【男方離婚訴權的限制】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后一年內或者終止妊娠后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但是,女方提出離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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