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社保異地轉入流程
來源:懂視網
責編:小OO
時間:2023-10-06 08:04:13
上海社保異地轉入流程
上海社保異地轉入流程如下:1、參保人員在新地址按規定建立基本保險關系和繳費后,由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向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提出基本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的書面申請。2、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在,審核轉移接續申請,對符合本辦法規定條件的,向參保人員原基本保險關系所在地的社保經辦機構發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關信息;對不符合轉移接續條件的,向申請單位或參保人員作出書面說明。3、原基本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辦理好轉移接續的各項手續。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在收到參保人員原基本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轉移的基本保險關系和資金后,應在辦結有關手續,并將確認情況及時通知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條。
導讀上海社保異地轉入流程如下:1、參保人員在新地址按規定建立基本保險關系和繳費后,由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向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提出基本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的書面申請。2、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在,審核轉移接續申請,對符合本辦法規定條件的,向參保人員原基本保險關系所在地的社保經辦機構發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關信息;對不符合轉移接續條件的,向申請單位或參保人員作出書面說明。3、原基本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辦理好轉移接續的各項手續。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在收到參保人員原基本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轉移的基本保險關系和資金后,應在辦結有關手續,并將確認情況及時通知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條。
上海社保異地轉入流程如下:
1、參保人員在新地址按規定建立基本保險關系和繳費后,由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向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提出基本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的書面申請;
2、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在,審核轉移接續申請,對符合本辦法規定條件的,向參保人員原基本保險關系所在地的社保經辦機構發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關信息;對不符合轉移接續條件的,向申請單位或參保人員作出書面說明;
3、原基本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辦理好轉移接續的各項手續。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在收到參保人員原基本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轉移的基本保險關系和資金后,應在辦結有關手續,并將確認情況及時通知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條
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養老保險的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第十一條
基本養老保險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
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由用人單位和個人繳費以及政府補貼等組成。
第十二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
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
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分別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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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社保異地轉入流程
上海社保異地轉入流程如下:1、參保人員在新地址按規定建立基本保險關系和繳費后,由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向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提出基本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的書面申請。2、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在,審核轉移接續申請,對符合本辦法規定條件的,向參保人員原基本保險關系所在地的社保經辦機構發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關信息;對不符合轉移接續條件的,向申請單位或參保人員作出書面說明。3、原基本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辦理好轉移接續的各項手續。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在收到參保人員原基本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轉移的基本保險關系和資金后,應在辦結有關手續,并將確認情況及時通知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