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孩子無財產起訴離婚的方式:首先準備好起訴書一式兩份、結婚證的原件、身份證及復印件,以及訴訟費用,去被告經常居住地或者戶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法院受理之后,經過開庭審理,看是否符合感情破裂的情形,符合則判決離婚,反之則不會。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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