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個人授權委托書的寫法:
1、標題:委托授權書;
2、寫明委托授權書的委托人姓名、性別、身份證號碼,及被委托人姓名、性別、身份證號碼;
3、致某單位,本人因什么原因不能親自到貴單位辦理什么業務,茲授權委托某先生或女士處理代辦事項,被委托人在委托權限范圍內簽署的一切有關文件,均承認;
4、雙方簽章、日期、身份證號碼。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六十二條 委托他人代為訴訟,必須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簽名或者蓋章的授權委托書。授權委托書必須記明委托事項和權限。訴訟代理人代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提起反訴或者上訴,必須有委托人的特別授權。僑居在國外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從國外寄交或者托交的授權委托書,必須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的使領館證明;沒有使領館的,由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有外交關系的第三國駐該國的使領館證明,再轉由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第三國使領館證明,或者由當地的愛國華僑團體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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