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職后多久時間公司必須要給離職證明?
來源:懂視網
責編:小OO
時間:2023-10-06 08:27:32
離職后多久時間公司必須要給離職證明?
法律分析。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因此在離職時公司應該給員工出具離職證明。法律依據?!秳趧雍贤▽嵤l例》 第二十四條 用人單位出具的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應當寫明勞動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日期、工作崗位、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吨腥A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因此,勞動者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無須任何實質條件,只需要履行提前通知的義務即可。
導讀法律分析。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因此在離職時公司應該給員工出具離職證明。法律依據?!秳趧雍贤▽嵤l例》 第二十四條 用人單位出具的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應當寫明勞動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日期、工作崗位、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吨腥A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因此,勞動者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無須任何實質條件,只需要履行提前通知的義務即可。
法律分析: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因此在離職時公司應該給員工出具離職證明。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 第二十四條 用人單位出具的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應當寫明勞動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日期、工作崗位、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因此,勞動者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無須任何實質條件,只需要履行提前通知的義務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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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職后多久時間公司必須要給離職證明?
法律分析。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因此在離職時公司應該給員工出具離職證明。法律依據?!秳趧雍贤▽嵤l例》 第二十四條 用人單位出具的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應當寫明勞動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日期、工作崗位、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吨腥A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因此,勞動者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無須任何實質條件,只需要履行提前通知的義務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