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投標法是為了規范招標投標活動,保護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和招標投標活動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提高經濟效益,保證項目質量制定的法律。
一、招標投標法中必須招標的項目有哪些
《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第三條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進行下列工程建設項目包括項目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重要設備、材料等的采購,必須進行招標:
(1)大型基礎設施、公用事業等關系社會公共利益、公眾安全的項目;
(2)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國有資金投資或者國家融資的項目;
(3)使用國際組織或者外國政府貸款、援助資金的項目。前款所列項目的具體范圍和規模標準,由國務院發展計劃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訂,報國務院批準。法律或者國務院對必須進行招標的其他項目的范圍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三類的重點在于第2類,即國家投資的項目。另外,根據我國的實際情況,第1類及第3類項目中的大多數亦是國家作為投資主體。
二、招標投標活動的基本流程
招標:1、設定標的,包括標的物和標的價;2、設定投標人范圍;3、制定招標方案,包括流程、日程、規則;4、評審;5、公布結果;6、簽訂合同和執行。
投標:1、獲取招標信息,關注進展動態;2、在招標政策醞釀期就去干預政策的制定,向有利于自己的方向溝通;3、找對關鍵負責人,對招標結果能產生重要影響的人,做好政策解讀、信息溝通、甚至技術處理等事務;4、提前溝通拜訪評審專家;5、等待中標結果,并簽訂合同。
招標投標法規定了工程建設項目必須進行招標的范圍和規模標準。強制招標范圍涉及工程建設項目、政府采購項目、機電產品國際采購規目、科研課題、特許經營權、礦產資源、藥品采購等領域。招標投標活動的基本流程
《招標投標法》第三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進行下列工程建設項目包括項目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重要設備、材料等的采購,必須進行招標:
(一)大型基礎設施、公用事業等關系社會公共利益、公眾安全的項目;
(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國有資金投資或者國家融資的項目;
(三)使用國際組織或者外國政府貸款、援助資金的項目。
前款所列項目的具體范圍和規模標準,由國務院發展計劃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訂,報國務院批準。法律或者國務院對必須進行招標的其他項目的范圍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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