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刑事訴訟法》對減刑不當的規定是:人民檢察院認為人民法院減刑、假釋的裁定不當,應當在收到裁定書副本后二十日以內,向人民法院提出書面糾正意見。減刑是指依法被判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的罪犯在具有法定的減刑情節時,由負責執行刑罰的機關報送材料,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減輕原判刑罰的刑事司法活動。
一、減刑最多可以減多少年
減刑能減多少年根據以下情況而定:
1、被判無期徒刑的,一般可以減為十八年以上二十年以下;
2、對有重大立功表現的,可以減為十三年以上十八年以下有期徒刑;
3、被判處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確有悔改表現的,或者立功表現的,一般一次減刑不超過一年有期徒刑。
減刑是指對原判刑期適當減輕的一種刑法執行活動,狹義的減刑是指依法被判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的罪犯在具有法定的減刑情節時,由負責執行刑罰的機關報送材料,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減輕原判刑罰的刑事司法活動;廣義的減刑是指凡受刑事處罰的人,在具備法定的減刑情節時,由負責執行刑罰的機關報送材料,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減輕原判刑罰的刑事司法活動。
二、如果不交罰金,會不會影響減刑
如果不交罰金,會影響減刑。但如果確實無能力繳納罰金的,對于減刑不會產生影響。如果有能力卻不交罰金的,可以認定為沒有悔過表現,則不會判處緩刑。減刑是指依法被判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的罪犯在具有法定的減刑情節時,由負責執行刑罰的機關報送材料,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減輕原判刑罰的刑事司法活動。
三、判5年進監獄最多能減輕幾年?
被判處5年有期徒刑而進監獄的,最多可以減輕2年6個月。減刑是指依法被判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的罪犯在具有法定的減刑情節時,由負責執行刑罰的機關報送材料,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減輕原判刑罰的刑事司法活動。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七十四條
人民檢察院認為人民法院減刑、假釋的裁定不當,應當在收到裁定書副本后二十日以內,向人民法院提出書面糾正意見。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糾正意見后一個月以內重新組成合議庭進行審理,作出最終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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