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開,離職證明作用:1、證明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經解除勞動關系。2、證明按照正常手續辦理離職。3、證明是自由人,可以申請失業金或應聘新的職位。4、可以憑此轉你的人事關系、社保、公積金等等。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離職證明可以作為工作證明嗎
離職證明是可以作為工作證明的,勞動者可以用離職證明來證實在該公司工作過。根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法律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離職證明電子版有效嗎
離職證明電子版有效,但電子郵件版的離職證明效力不強,公司有義務和責任給你紙質帶公章的離職證明,否則可以投訴勞動部門?!秳趧臃ā返诰攀艞l規定:用人單位招用尚未解除勞動合同的勞動者,對原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該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承擔連帶賠償責任。這也引發了勞動者再次就業應持有離職證明書、原用人單位應為勞動者出具離職證明書的社會議論和呼聲。借鑒國際經驗,為維護勞動力市場秩序和勞動者的權益,本法明確了用人單位應當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書的法定義務。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備查 該內容由 周琦律師 和 律說律答 共創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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