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口頭承諾與合同不一致能不能解除合同
口頭承諾與合同不一致可以解約,要求賠償。
口頭承諾系公民、法人為了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和義務所實施的合法行為的一種。民事法律行為可以采用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或其它形式。
因此,可以認定口頭承諾具有法律效力,其效力自承諾開始,也就是民事法律行為成立時生效。承諾之人受承諾的約束,除非依照法律規定或對方當事人同意,口頭承諾之人不得對自己的承諾隨意變更或解除。
這亦符合民事法律行為應當遵守誠實信用原則的司法精神之體現。法律的淵源來自于一個國家的社會道德,我國自古就有人無信而不立。這亦體現了,社會道德與法律對于信守承諾的看重!
然而,客觀事實與你能夠證明的客觀事實未必一致!接受承諾一方,如果不能證明口頭承諾的客觀存在,恐怕維權方面講面臨巨大障礙。
所以,很多時候,無論是在實踐之中還是法律方面,都盡量主張將相關承諾落實與紙面上。
二、口頭承諾不履行怎么辦
口頭承諾不履約,可以要求對方繼續履行或者通過訴訟的方式要求對方承擔違約責任。
當事人訂立合同,有書面形式、口頭形式和其他形式。所以,當事人通過口頭形式也能訂立合同,只要一方發出邀約,另一方口頭承諾的,合同就成立了。承諾是受要約人同意要約的意思表示,承諾生效時合同成立。除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辦理批準、登記等手續生效的除外,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合同生效后,雙方當事人就應嚴格按照誠實信用原則,履行合同義務。
三、什么是合同
合同是當事人或當事雙方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關系的協議。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廣義合同指所有法律部門中確定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狹義合同指一切民事合同。還有最狹義合同僅指民事合同中的債權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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