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事故處理條例》施行后,因為舉證責任倒置,患者打官司的期望值提高了,導致選擇到法院起訴的患者增多,這其中不排除有一部分人是帶有碰運氣的心理。事實上,雖然舉證倒置規定已實施,但患者仍需要為訴訟搜集有利于己方的證據,如果醫院在治療過程中確實不存在過錯,并能提供院方無過錯的有力證據,那么提出訴訟的患者便會敗訴。
一、醫療糾紛沒有證據怎么辦
由于在醫療糾紛中取證比較困難,患者一方為有效地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在及時、有效地收集證據的過程中應當注意以下事項:
1、發生醫療糾紛時,患者首先要有收集證據的意識,應向醫院要求將病歷資料立即封存,最好能對封存過程進行公證或請律師作見證。
2、如因搶救急?;颊哚t務人員需補記病歷的,補記期間患者方有權要求在場監督。
3、在復印、封存和啟封病歷資料及其他證據時,醫院、患者雙方都應共同在場,如對血液進行封存保留的,還應由醫療機構通知采供血機構派員到場。
4、患者方應及時要求進行相關的檢驗并充分行使自己選擇檢驗機構和檢驗人員的權利。
5、如案件將要或已進入訴訟程序,應及時向法院申請證據保全或調查取證。
6、雖然在醫療糾紛中醫院負舉證責任,但患者也不應消極等待,應盡量收集有利于自己的一切證據。
二、醫療糾紛沒有過錯有賠償嗎
醫療糾紛無過錯沒有責任的。因為醫療事故實行無過錯責任原則。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對于患者在診療活動中受到損害,由醫療機構承擔過錯賠償責任。而因患者或者其近親屬不配合診療、限于當時的醫療水平難以診療等情形導致損害結果的,醫療機構不承擔賠償責任。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四十六條發生醫療事故的賠償等民事責任爭議,醫患雙方可以協商解決;不愿意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當事人可以向衛生行政部門提出調解申請,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