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分居已經幾年了,可以自動離婚呢
法律規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的,可以認定為感情破裂,感情破裂是法院判決離婚的依據。但是離婚只有兩種途徑可走,或者協議離婚,或者訴訟離婚,因此即便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也要進行訴訟方可離婚,不存在自動離婚一說。
離婚的方式有協議離婚和判決離婚兩種。
協議離婚,又稱登記離婚。有三種情況:雙方當事人自行達成離婚協議;通過有關部門達成離婚協議;通過人民法院調解而達成離婚協議。協議離婚的條件是雙方當事人自愿,不存在任何詐騙或強迫,協議內容合法。
判決離婚,又稱訴訟離婚。是在一方要求離婚另一方不同意離婚的情況下進行的,這種方式不以當事人是否完全同意而定,是根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后的判決,帶有強制性。
離婚程序有行政程序和訴訟程序。
行政程序,又稱登記程序,是針對雙方完全自愿,自行達成離婚協議或經有關部門調解后而達成離婚協議,雙方需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離婚申請,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為自愿并已對子女、財產等問題做了適當處理,就可以進行離婚登記,取得離婚證。
訴訟程序則是指男女一方要求離婚,未能達成協議,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應進行調解,如能達成離婚協議,則由人民法院發給雙方當事人解除婚姻關系的調解書,不須再辦理離婚登記;如調解無效,未能達成和好或離婚協議,則由人民法院依法判離或不離。
法律規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的,可以認定為感情破裂,感情破裂是法院判決離婚的依據。但是離婚只有兩種途徑可走,或者協議離婚,或者訴訟離婚,因此即便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也要進行訴訟方可離婚,不存在自動離婚一說。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