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辦理公積金約定提取登記應提供提取住房公積金需到職工公積金繳存開戶的管理部進行辦理,并提供職工身份證及復印件、個人儲蓄卡到其所在單位開取《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加蓋單位預留印鑒并提供相應的提取材料。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五條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的,所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并出具提取證明。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準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并通知申請人;準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銀行辦理支付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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