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租沒到期不想租了錢是否可以退回以合同約定為準,如果單方構成違約,交納的租金可能會被扣留作為違約金。
根據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條的規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第五百七十八條規定,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對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屆滿前請求其承擔違約責任。
一、租房期限最長的期限是多久
房屋租賃最長期限是二十年。當事人每次簽訂的租賃合同所約定租賃期限不得超過20年;房屋租賃期間屆滿,當事人續訂租房屋賃合同的租賃期限自續訂之日起同樣不得超過20年;超過20年部分租賃期限無效。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條
租賃期限不得超過二十年。超過二十年的,超過部分無效。租賃期限屆滿,當事人可以續訂租賃合同;但是,約定的租賃期限自續訂之日起不得超過二十年。
二、租房期限內違約怎么辦
租房違約,沒有違約的當事人可以要求違約方按照房屋租賃合同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對方如果拒絕承擔違約責任,可以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提交民事起訴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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