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業主讓沒有施工圖施工,責任由業主和施工方共同承擔,因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規定,一個工程建筑有五個責任主體,建設單位即業主,施工單位,設計單位,監理單位和勘查單位,未有施工圖紙施工,肯定是業主和施工單位承擔責任,如果有監理單位也應共同承擔責任。
法律依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 第五十六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建設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改正,處2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一)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價格競標的;(二)任意壓縮合理工期的;(三)明示或暗示設計單位或者施工單位違反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降低工程質量的;(四)施工圖設計文件未經審查或者審查不合格,擅自施工的;(五)建設項目必須實行工程監理而未實行工程監理的;(六)未按照國家規定辦理工程質量監督手續的;(七)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單位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八)未按照國家規定將竣工驗收報告、有關認可文件或者準許使用文件報送備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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