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施工方不按照發包人提高的施工圖紙施工,屬違約行為,發包人可以要求施工方承擔以下責任:
1、返工責。由于不按照施工圖紙施工引起的返工由施工單位負全部責任,損失由施工單位承擔。
2、修改設計圖。由于施工單位不按圖施工,如果無法返工只能修改施工圖時,修改施工圖所需的設計、圖紙修改和審查等的全部費用由施工單位承擔。
3、驗收責任。由于不按圖施工無法通過驗收,因此導致的降低質量標準、或者超出規劃面積引起的罰款等損失由施工單位承擔。
4、延期交付責任。由此引起的項目延期交付使用造成的全部損失由施工單位承擔。
5、其他責任。由于施工單位不按圖施工而存在因果關系的其他責任也由施工單位負責。如支付合同違約金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第五百七十八條 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對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屆滿前請求其承擔違約責任。
第五百七十九條 當事人一方未支付價款、報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錢債務的,對方可以請求其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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