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法律行為可以附加條件,但條件不得影響性質。附生效條件的行為,在條件成就時生效;附解除條件的行為,在條件成就時失效。遺囑繼承或遺贈附義務,受遺贈人需履行義務。如不履行義務,人民法院可取消其接受附義務部分遺產的權利。首先,民事法律行為可以附加條件,但根據其性質不得附加條件的除外。附生效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在條件成就時生效。附解除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在條件成就時失效。
當事人為自己的利益不正當地阻止條件成就的,視為條件已經成就;不正當地促成條件成就的,視為條件未成就。
其次,遺囑繼承或遺贈附有義務的,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應履行義務。沒有正當理由不履行義務的,經利害關系人或有關組織請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其接受附義務部分遺產的權利?!吨腥A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條
遺囑繼承或者遺贈附有義務的,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應當履行義務。沒有正當理由不履行義務的,經利害關系人或者有關組織請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其接受附義務部分遺產的權利。 該內容由 楊嵐律師 和 家和律云 共創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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