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當事人協商解決:
所謂協商解決是指土地糾紛發生以后,由當事人在自愿、互諒的基礎上,按照有關法律規定,在不損害他人利益的前提下,直接進行磋商,自行解決糾紛的辦法。
協商解決后,當事人雙方應當簽署協議。該協議由當事人自愿執行,沒有法律的約束力。如果當事人一方后悔,拒絕執行,另一方可以申請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進行調處。
2、人民政府調處:由人民政府進行調解或作出行政裁決。
3、提起行政復議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當事人對有關人民政府下達的處理決定不服的,根據《行政復議條例》和《行政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可以在接到處理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作出處理決定的上級人民政府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行政復議,也可在接到處理決定書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怎樣處理農村土地確權糾紛
農村土地確權糾紛的處理方式有:
1.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
2.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處理。
單位之間的爭議,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處理;個人之間、個人與單位之間的爭議,由鄉級人民政府或者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處理。
3.當事人對有關人民政府的處理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處理決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土地侵權糾紛該如何處理
土地侵權糾紛,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處理。單位之間的爭議,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處理;個人之間、個人與單位之間的爭議,由鄉級人民政府或者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處理。當事人對有關人民政府的處理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處理決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農村土地被霸占應該如何處理?
1.與直接侵權人協商處理,要求停止侵權行為;
2.找當地村委會,派出所進行調解處理;
3.收集侵權的證據,然后去法院起訴,要求停止侵權,排除妨礙。
農村土地被侵占怎么處理?
土地被侵占可以向當地的國土局投訴反映情況。非法占有土地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可以并處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土地承包經營糾紛如何處理?
解決土地承包經營糾紛的程序:
1、因土地承包經營發生糾紛的,雙方當事人可以通過協商解決,也可以請求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等調解解決。當事人不愿協商、調解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向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2、當事人對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的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決書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逾期不起訴的,裁決書即發生法律效力。 該內容由 谷祥喜律師 和 律說律答 共創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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