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間合同一方未簽字無效,簽居間合同時僅有一人簽字是屬于無效合同的。只有雙方簽字認可,才是有效合同。
一、什么是居間合同呢
居間合同,也稱中介合同,是居間人向委托人報告訂立合同的機會或者提供訂立合同的媒介服務,委托人支付報酬的合同。其中,提供訂立合同機會的一方稱為居間人,給付報酬的一方稱為委托人。在居間合同中,所謂報告訂立合同的機會,是指接受他人的委托,為他尋找可與其訂立合同的相對人,并及時向他報告這一信息。這種居間人通常被稱為報告居間人或者指示居間人。所謂充當訂立合同的媒介,是指受合同雙方當事人的委托,在雙方當事人之間進行斡旋、說合,促成合同的簽訂。
二、買房子違約需要付中介費嗎?
房屋中介是居間合同,所謂居間合同是指是一方當事人向另一方當事人報告訂立合同的機會或者提供訂立合同的媒介服務,另一方當事人支付報酬的合同。
其中,報告訂立合同機會或者提供訂立合同的媒介服務的一方為居間人,給付報酬的一方為委托人,也就是所只有在促成后才可有報酬取得權,買賣雙方因一方違約沒有交易成功,房屋中介沒有報酬,但可以收取基本費用。
三、民法典二手房居間合同能買賣嗎
二手房居間合同不是買賣合同。
居間合同是居間人向委托人報告訂立合同的機會或者提供訂立合同的媒介服務,委托人支付報酬的合同。
二手房買賣合同是指購房者和售房者在平等協商的基礎上,就房屋的買賣所簽訂的協議,是一方轉移房屋所有權于另一方,另一方支付價款的合同。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九百六十一條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報告訂立合同的機會或者提供訂立合同的媒介服務,委托人支付報酬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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