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交通事故負全部責任的情形有:
1.當事人逃逸或故意破壞、偽造現場、毀滅證據,使交通事故責任無法認定的;
2.當事人一方有條件報案而未報案或者未及時報案,使交通事故責任無法認定的;
3.追尾前車的、倒車尾撞后車的、溜車的、不按規定開關車門的、逆向行駛的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三條 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應當遵循依法管理、方便群眾的原則,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暢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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