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婚內財產約定不能作遺囑。遺囑是單方法律行為,遺囑是基于遺囑人單方面的意思表示即可發生預期法律后果的法律行為。財產分割協議則需要一個家庭里所有有民事行為能力的人在協議上簽字后,協議才發生效力。遺囑處分的是個人財產,對他人財產做出的處理無效。而財產分割協議里處理的既有個人財產,也有共同財產,協議生效后,處分財產的行為就算完成了,當事人不能反悔。
夫妻婚內財產約定能作為遺囑嗎
夫妻婚內財產約定不能作遺囑。遺囑是單方法律行為,遺囑是基于遺囑人單方面的意思表示即可發生預期法律后果的法律行為。財產分割協議則需要一個家庭里所有有民事行為能力的人在協議上簽字后,協議才發生效力。遺囑處分的是個人財產,對他人財產做出的處理無效。而財產分割協議里處理的既有個人財產,也有共同財產,協議生效后,處分財產的行為就算完成了,當事人不能反悔。
夫妻可否約定婚內財產協議
夫妻可以約定婚內財產協議,根據規定,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
繼承財產可否作為夫妻共同財產
繼承財產可否作為夫妻共同財產要看情況。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遺囑繼承人可否作為執行人
遺囑繼承人可以作為執行人?!吨腥A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十六條,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規定立遺囑處分個人財產,并可以指定遺囑執行人。公民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指定由法定繼承人的一人或者數人繼承。公民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贈給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第二十三條,繼承開始后,知道被繼承人死亡的繼承人應當及時通知其他繼承人和遺囑執行人。繼承人中無人知道被繼承人死亡或者知道被繼承人死亡而不能通知的,由被繼承人生前所在單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負責通知。第三十四條,執行遺贈不得妨礙清償遺贈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
法律規定婚前財產可否作為夫妻共同財產繼承
夫妻共同財產是指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這里的所得是指財產權利的所得,而不是指對財產的實際占有。
如果一方婚前便已取得了財產權利,如繼承已經開始,但該項財產在婚后才實際占有,該項財產不應列入共同財產。 該內容由 梁廣宙律師 和 律說律答 共創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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