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銀行卡被人用人借用犯法,卡的所有人,也就是卡的主人要負法律責任,根據銀行卡相關管理條例的規定,銀行賬戶應當是實名制,任何人不得將自己的銀行卡出租或者借給他人使用,一旦造成損失,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所以,將銀行卡借給他人使用,也要承擔相信的民事或者刑事責任。無論如何,卡的所有人應該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因為,銀行卡不能隨意借給他人使用,自己的出借行為是過錯行為,應承擔民事責任。同時,若自己能證明您不知情,不需要承擔行政或者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第一百九十二條 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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