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證被冒用開銀行卡的情況下,當事人應先盡快聯系發卡銀行,及時提供身份證掛失證明、公安機關報案證明申請銀行對名下的銀行卡進行凍結,停止相關交易等。行為人冒用他人身份證開銀行卡是一種違法行為,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銀行卡業務管理辦法》第二十八條 個人申領銀行卡(儲值卡除外),應當向發卡銀行提供公安部門規定的本人有效身份證件,經發卡銀行審查合格后,為其開立記名賬戶;凡在中國境內金融機構開立基本存款賬戶的單位,應當憑中國人民銀行核發的開戶許可證申領單位卡;銀行卡及其賬戶只限經發卡銀行批準的持卡人本人使用,不得出租和轉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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