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離婚財產的分割遵循以下原則:
(一)雙方協商決定。離婚時夫妻對財產的分割,雙方應在協商一致的原則下進行,不能由一方決定。
(二)男女平等。不能歧視婦女,不能認為婦女掙的少,就應少分,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應尊重婦女的權利,保護婦女權利。
(三)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協商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以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四)給予補償的原則。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較多的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予以補償。
(五)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
二、夫妻遺產的處理:
在夫妻一方去世時,去世一方的個人財產及夫妻共同財產的一半份額才是遺產。去世一方的一半財產份額為遺產,在世一方的一半份額歸在世一方自己,且按法定繼承規定,在世一方還要參與去世一方的遺產分割。
如何處理夫妻共同財產和遺產
一、離婚財產的分割遵循以下原則:
(一)雙方協商決定。離婚時夫妻對財產的分割,雙方應在協商一致的原則下進行,不能由一方決定。
(二)男女平等。不能歧視婦女,不能認為婦女掙的少,就應少分,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應尊重婦女的權利,保護婦女權利。
(三)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協商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以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四)給予補償的原則。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較多的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予以補償。
(五)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
二、夫妻遺產的處理:
在夫妻一方去世時,去世一方的個人財產及夫妻共同財產的一半份額才是遺產。去世一方的一半財產份額為遺產,在世一方的一半份額歸在世一方自己,且按法定繼承規定,在世一方還要參與去世一方的遺產分割。
遺產處理時如何進行夫妻共同財產呢
夫妻共同財產,是指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所共同擁有的財產。所謂夫妻關系存續期間,是指夫妻結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離婚之前這段時間,這期間夫妻所得的財產,除約定的外,均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在婚姻期間,夫妻雙方或一方所繼承或接受遺贈而取得的財產,屬共同財產。
夫妻共同財產與個人財產如何區分
在男女雙方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取得的財產,包括工資、獎金;做生意所得的收益;因寫作、專利等知識產權而產生的收益;因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等等都屬于夫妻共同財產。而夫妻個人財產包括一方的婚前財產;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而獲得的醫療費或者殘疾補助費等費用;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其中一方所有的財產等等。
遺產是否是夫妻共同財產
視情況而定。一、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繼承所得的財產,是夫妻共同財產。二、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遺囑繼承、且在遺囑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遺產算不算夫妻共同財產
遺產不一定是夫妻共同財產,如果遺產沒有說明給予誰的,就屬于共同財產;如果遺產明說給予夫妻中某一方的,則屬于該方的個人財產,不過可以夫妻約定為共同財產。如果夫妻離婚因共同財產分割產生糾紛協商不成的可以就財產糾紛提起訴訟由法院判決。 該內容由 孫衡律師 和 律說律答 共創回答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