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認定事故責任書不同意怎么辦
來源:懂視網
責編:小OO
時間:2023-10-07 10:31:49
交通認定事故責任書不同意怎么辦
一、交通認定事故責任書不同意怎么辦。1、交通認定事故責任書不同意可以申請復核。按照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當事人如果對交通事故責任的判決有意見,覺得不合理的,可以在收到判決文書之后的三天時間里跟相關的上級機關去申請重新審核,并以文書的方式去提出這個申請。在申請書中應該要寫明重新審核的原由和不同意見的具體說明并附上有關證明。2、法律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六十四條。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以下內容。(一)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車輛、道路和交通環境等基本情況。(二)道路交通事故發生經過。(三)道路交通事故證據及事故形成原因分析。(四)當事人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過錯及責任或者意外原因。(五)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認定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名稱和日期。
導讀一、交通認定事故責任書不同意怎么辦。1、交通認定事故責任書不同意可以申請復核。按照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當事人如果對交通事故責任的判決有意見,覺得不合理的,可以在收到判決文書之后的三天時間里跟相關的上級機關去申請重新審核,并以文書的方式去提出這個申請。在申請書中應該要寫明重新審核的原由和不同意見的具體說明并附上有關證明。2、法律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六十四條。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以下內容。(一)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車輛、道路和交通環境等基本情況。(二)道路交通事故發生經過。(三)道路交通事故證據及事故形成原因分析。(四)當事人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過錯及責任或者意外原因。(五)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認定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名稱和日期。
一、交通認定事故責任書不同意怎么辦
1、交通認定事故責任書不同意可以申請復核。按照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當事人如果對交通事故責任的判決有意見,覺得不合理的,可以在收到判決文書之后的三天時間里跟相關的上級機關去申請重新審核,并以文書的方式去提出這個申請。在申請書中應該要寫明重新審核的原由和不同意見的具體說明并附上有關證明。
2、法律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六十四條
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以下內容:
(一)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車輛、道路和交通環境等基本情況;
(二)道路交通事故發生經過;
(三)道路交通事故證據及事故形成原因分析;
(四)當事人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過錯及責任或者意外原因;
(五)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認定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名稱和日期。
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由交通警察簽名或者蓋章,加蓋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道路交通事故處理專用章。
二、交通事故責任怎么劃分
1、因一方當事人的過錯,導致發生交通事故的,則需承擔全部的責任;
2、因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的過錯,導致發生交通事故的,則需要根據其行為對事故發生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分別需要承擔主要責任,同等責任以及次要責任;
3、如果各方當事人均不是導致發生交通事故的,則屬于交通意外事故,各方無需負責任。一方當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無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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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認定事故責任書不同意怎么辦
一、交通認定事故責任書不同意怎么辦。1、交通認定事故責任書不同意可以申請復核。按照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當事人如果對交通事故責任的判決有意見,覺得不合理的,可以在收到判決文書之后的三天時間里跟相關的上級機關去申請重新審核,并以文書的方式去提出這個申請。在申請書中應該要寫明重新審核的原由和不同意見的具體說明并附上有關證明。2、法律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六十四條。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以下內容。(一)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車輛、道路和交通環境等基本情況。(二)道路交通事故發生經過。(三)道路交通事故證據及事故形成原因分析。(四)當事人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過錯及責任或者意外原因。(五)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認定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名稱和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