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亡家屬領取待遇需要材料有:
1.《認定工傷決定書》、《工傷認定書》或《確認意見書》復印件;
2.待遇享受人居民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
3.公證處出具的證明待遇享受人身份的公證文書或戶籍所在地公安部門、街道等一級組織出具的與因工死亡人員的關系證明,或由相關部門出具的《結婚證》、《獨生子女證》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復印件;
4.待遇享受人在指定金融機構范圍內開立的實名制結算賬戶卡(折)復印件;
5.按項目參保從業人員、非全日制從業人員(小時工)、協保人員,需攜帶與用工單位簽訂的有效勞動合同(勞務協議)或用工登記名冊復印件以及因工死亡人員工亡前12個月的工資性收入憑證;
6.委托他人辦理的,需攜帶委托書和被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證原件及正、反面復印件(用人單位申領的無需攜帶);
7.用人單位若提出已墊付部分工傷保險待遇的,需攜帶由因工死亡人員近親屬簽收的已墊付的相關憑證。
一、辦理撫恤金需要的材料是什么
辦理撫恤金所需材料如下:
1、醫療機構出具的死亡證明復印件,公安機關出具的注明死亡日期的戶籍注銷證明復印件,或者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決書復印件;
2、申請人與死亡職工的關系證明;
3、職工遺屬的有效身份證明身份證正面、反面復印件或戶口簿上記載職工遺屬姓名和出生日期的頁面復印件;
4、外省市戶籍人員還需攜帶戶籍所在地街道一級政府辦事處或城鎮居民保險、新農保經辦機構出具的申請人生活來源證明;
5、直系親屬領取撫恤金的申報表。
二、參保人員(個人)辦理社會保險登記參保需要哪些手續?
1、公民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
2、《就業失業登記證》或《勞動手冊》信息頁的頁面復印件;
3、本市指定金融機構范圍內開立的實名制結算賬戶卡(折)復印件(可選擇上海銀行、郵政儲蓄銀行、工商銀行、農業銀行、上海浦東發展銀行、上海農商銀行、建設銀行、中國銀行、招商銀行、民生銀行、交通銀行、光大銀行、華夏銀行其中之一),同時簽訂《授權書(通過銀行轉賬方式扣繳個人社會保險費)》;
本地戶口員工:
1、首次參保所需材料:身份證復印件、就業失業登記證原件、勞動合同書、《常州市職工錄用備案登記表》、《常州市職工錄用備案花名冊》、《常州市參加社會保險人員增減變動申報表》。
2、續保所需材料:身份證復印件、就業失業登記證原件、個人社保編號、勞動合同書、《常州市職工錄用備案登記表》、《常州市職工錄用備案花名冊》、《常州市參加社會保險人員增減變動申報表》。
外地戶口員工:
1、首次參保所需材料:身份證復印件、戶口本復印件、就業失業登記證原件(有就提供,沒有就不需要提供)、勞動合同書、《外來勞動力職工錄用備案登記表》、《外來勞動力職工錄用備案花名冊》、《常州市參加社會保險人員增減變動申報表》。
2、續保所需材料:身份證復印件、戶口本復印件、就業失業登記證原件(有就提供,沒有就不需要提供)、個人社保編號、勞動合同書、《外來勞動力職工錄用備案登記表》、《外來勞動力職工錄用備案花名冊》、《常州市參加社會保險人員增減變動申報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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