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不逮捕有案底?
來源:懂視網
責編:小OO
時間:2023-10-07 10:40:43
刑事拘留不逮捕有案底?
法律分析:刑事拘留不一定留有案底,在偵查階段,公安機關認為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公安機關會撤案處理。在審查批捕階段,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檢察機關作出不批捕決定,后由公安機關撤案。在審查起訴階段,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檢察機關作出不起訴決定,將案件退回公安機關,公安機關撤案。案件沒有經過法院實體審判,沒有做出有罪判決,就不會生成犯罪記錄,留有案底。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二百八十六條 犯罪的時候不滿十八周歲,被判處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應當對相關犯罪記錄予以封存。
導讀法律分析:刑事拘留不一定留有案底,在偵查階段,公安機關認為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公安機關會撤案處理。在審查批捕階段,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檢察機關作出不批捕決定,后由公安機關撤案。在審查起訴階段,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檢察機關作出不起訴決定,將案件退回公安機關,公安機關撤案。案件沒有經過法院實體審判,沒有做出有罪判決,就不會生成犯罪記錄,留有案底。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二百八十六條 犯罪的時候不滿十八周歲,被判處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應當對相關犯罪記錄予以封存。
法律分析:刑事拘留不一定留有案底,在偵查階段,公安機關認為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公安機關會撤案處理。在審查批捕階段,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檢察機關作出不批捕決定,后由公安機關撤案。在審查起訴階段,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檢察機關作出不起訴決定,將案件退回公安機關,公安機關撤案。案件沒有經過法院實體審判,沒有做出有罪判決,就不會生成犯罪記錄,留有案底。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二百八十六條 犯罪的時候不滿十八周歲,被判處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應當對相關犯罪記錄予以封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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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不逮捕有案底?
法律分析:刑事拘留不一定留有案底,在偵查階段,公安機關認為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公安機關會撤案處理。在審查批捕階段,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檢察機關作出不批捕決定,后由公安機關撤案。在審查起訴階段,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檢察機關作出不起訴決定,將案件退回公安機關,公安機關撤案。案件沒有經過法院實體審判,沒有做出有罪判決,就不會生成犯罪記錄,留有案底。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二百八十六條 犯罪的時候不滿十八周歲,被判處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應當對相關犯罪記錄予以封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