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后共同房產需通過訴訟分割,因為雙方已達成共同財產分割協議或法院判決,離婚過程中未發現共同房產需分割,另一方可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民法典第1092條規定。
法律分析
夫妻離婚后,需要通過訴訟來分割共同房產。這是因為離婚后,雙方一般不需要再次分割共同財產。離婚意味著雙方已經就共同財產達成了協議或已按照法院的判決分割了房產。如果另一方在離婚期間未發現共同房產,離婚后需要進行分割。根據我國民法典第1092條規定,如果離婚后發現對方隱瞞共同財產,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再次分割。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條
夫妻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該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離婚后,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該內容由 信金國律師 和 家和律云 共創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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