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后,對于孩子的撫養費用是否可以簽訂協議?
來源:懂視網
責編:小OO
時間:2023-10-07 05:25:02
離婚后,對于孩子的撫養費用是否可以簽訂協議?
法律分析:離婚后子女的撫養費用問題,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婚姻家庭案件財產分割問題的指導意見》等法律法規進行處理。離婚雙方可以在協議中就子女撫養問題達成一致,但協議內容不能違反法律規定,且需履行人依法進行確認;如果協議內容不公平或對方拒不履行,要求支出方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進行處理。法律依據。1、《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二十六條規定:“離婚后,對于未成年子女的撫養、教育和生活費,一方不履行撫養義務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人民法院責令其履行?!?。
導讀法律分析:離婚后子女的撫養費用問題,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婚姻家庭案件財產分割問題的指導意見》等法律法規進行處理。離婚雙方可以在協議中就子女撫養問題達成一致,但協議內容不能違反法律規定,且需履行人依法進行確認;如果協議內容不公平或對方拒不履行,要求支出方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進行處理。法律依據。1、《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二十六條規定:“離婚后,對于未成年子女的撫養、教育和生活費,一方不履行撫養義務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人民法院責令其履行?!?。
法律分析:離婚后子女的撫養費用問題,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婚姻家庭案件財產分割問題的指導意見》等法律法規進行處理。離婚雙方可以在協議中就子女撫養問題達成一致,但協議內容不能違反法律規定,且需履行人依法進行確認;如果協議內容不公平或對方拒不履行,要求支出方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進行處理。
法律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二十六條規定:“離婚后,對于未成年子女的撫養、教育和生活費,一方不履行撫養義務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人民法院責令其履行?!?p>2、《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婚姻家庭案件財產分割問題的指導意見》第十條規定:“離婚雙方可以在離婚協議中約定有關財產分割、子女撫養、探視和交往、贍養老人等事項,但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不得損害第三人合法權益,約定應當符合公平原則,且需履行人依法進行確認?!?p>3、《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當事人有和解的權利,也有和解的義務。當事人和解的協議,經人民調解組織確認后,具有法律效力?!?/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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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后,對于孩子的撫養費用是否可以簽訂協議?
法律分析:離婚后子女的撫養費用問題,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婚姻家庭案件財產分割問題的指導意見》等法律法規進行處理。離婚雙方可以在協議中就子女撫養問題達成一致,但協議內容不能違反法律規定,且需履行人依法進行確認;如果協議內容不公平或對方拒不履行,要求支出方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進行處理。法律依據。1、《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二十六條規定:“離婚后,對于未成年子女的撫養、教育和生活費,一方不履行撫養義務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人民法院責令其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