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有工資的,按照勞動法規定,不管你在這個公司是正式合同工還是臨時工或者是試用期,只要你在這個公司上一天班就可以拿一天的工資,假如這個公司想拖欠你工資的話,你可以拿著自己的考勤記錄或者是通過調監控,凡是能夠證明你在這個公司上了七天班的證據,可以通過勞動仲裁部門去上訴,不過這個過程比較麻煩。
法律依據: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九條 勞動關系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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