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后,要回撫養權需與對方協商,如不同意需提供證據證明不適合撫養。根據最高法院解釋,父母一方因疾病、虐待或不利影響等情況可要求變更撫養關系,雙方協議變更也受法院支持。變更撫養權可通過協議或訴訟方式進行。
法律分析
一、離婚了撫養權能要回嗎
1、離婚了撫養權能要回,可以先和雙方協商,如果對方同意的,可以辦理撫養權變更公證。如果對方不同意,除非不直接撫養方有證據證明,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不適宜繼續撫養孩子的,人民法院法院才會支持。
2、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
第五十六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1)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者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
(2)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為,或者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
(3)已滿八周歲的子女,愿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
(4)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
第五十七條父母雙方協議變更子女撫養關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二、變更撫養權的方式有哪些
1、協議變更。無論是協議離婚還是判決離婚后,父母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系的,并非一定要向法院起訴,雙方當事人達成了變更子女撫養關系的協議,只要沒有違法事項和對子女成長不利的問題,法律準許當事人作出協議變更。
2、訴訟變更。但撫養方出現各種問題不再適合撫養孩子時,如果離婚夫妻無法通過協商達成一致意見時,可以同過向法院起訴的方式,要求變更孩子撫養權。
結語
離婚后,要回撫養權的關鍵在于雙方的協商和法律依據。如果對方同意,可以辦理撫養權變更公證;如果對方不同意,需要提供證據證明共同生活對子女不適宜,才能得到法院支持。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父母一方有嚴重疾病、傷殘、不履行撫養義務或虐待子女、對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響、子女愿意與另一方生活等情形,可以要求變更撫養關系。變更撫養權的方式包括協議變更和訴訟變更,取決于雙方是否能協商一致。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2020修訂):第二章 家庭保護 第二十四條 未成年人的父母離婚時,應當妥善處理未成年子女的撫養、教育、探望、財產等事宜,聽取有表達意愿能力未成年人的意見。不得以搶奪、藏匿未成年子女等方式爭奪撫養權。
未成年人的父母離婚后,不直接撫養未成年子女的一方應當依照協議、人民法院判決或者調解確定的時間和方式,在不影響未成年人學習、生活的情況下探望未成年子女,直接撫養的一方應當配合,但被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權的除外。
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二章 家庭贍養與扶養 第二十五條 禁止對老年人實施家庭暴力。
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二章 家庭贍養與扶養 第二十一條 老年人的婚姻自由受法律保護。子女或者其他親屬不得干涉老年人離婚、再婚及婚后的生活。
贍養人的贍養義務不因老年人的婚姻關系變化而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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