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有效合同??勺兏?、可撤銷合同并非當然無效,其在未被撤銷前是有效的??沙蜂N合同是一種相對有效的合同,在有撤銷權的一方行使撤銷權之前,合同對雙方當事人都是有效的。它是一種相對無效的合同,但又不同于絕對無效的無效合同。
一、合同效力可以怎么認定
合同效力是指合同對雙方當事人的法律約束力。合同可以分為有效合同、無效合同、效力待定合同和可撤銷合同。
合同的效力可分為四大類:
1.有效合同。是指具備了合同的生效要件,能夠產生合同當事人預期法律效果的合同。
2.無效合同。是指合同雖然已經成立,但因其嚴重欠缺有效要件,在法律上不按當事人之間的合意賦予其法律效力。
3.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已成立的合同因欠缺一定的生效要件,生效與否尚未確定,須經過補正方可生效,在一定的期限內不予補正則視為無效的合同。
4.可撤銷合同主要是意思表示不真實的合同??沙蜂N合同的效力取決于當事人的意志,它是一種相對無效的合同,但又不同于絕對無效的合同。
二、交通事故賠償協議可能具有法律效力
一般來說,交通事故賠償協議是雙方在自愿、合法的基礎上所簽訂的,具有法律效力。
但是賠償協議如果存在重大誤解、顯失公平、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違背真實意思等情形,那么該賠償協議屬于可撤銷的合同。(可撤銷合同,所謂可撤銷合同是指合同因欠缺一定的生效要件,其有效與否,取決于有撤銷權的一方當事人是否行使撤銷權的合同??沙蜂N合同是一種相對有效的合同,在有撤銷權的一方行使撤銷權之前,合同對雙方當事人都是有效的。)
或者其他情況的無效合同便不具有法律效力。如以下情況:
(1)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的損害國家利益的合同;一方以欺詐、脅迫手段訂立的合同,屬于意思表示不真實的合同,一半屬于可變更或撤銷的合同,但是如果還損害了國家利益,則屬于無效合同。
(2)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
(3)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的合同;
(4)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合同;
(5)違反法律和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合同;
(6)合同中的下列免責條款無效:一是造成對方人身傷害的,二是故意或重大過失造成對方財產損失的。
(7)提供格式條款一方免除責任、加重對方責任、排除對方主要權利的條款無效。
三、肇事賠償私了協議有用嗎
1、一般來說,交通事故賠償協議是雙方在自愿、合法的基礎上所簽訂的,具有法律效力。
但是賠償協議如果存在重大誤解、顯失公平、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違背真實意思等情形,那么該賠償協議屬于可撤銷的合同。(可撤銷合同,所謂可撤銷合同是指合同因欠缺一定的生效要件,其有效與否,取決于有撤銷權的一方當事人是否行使撤銷權的合同??沙蜂N合同是一種相對有效的合同,在有撤銷權的一方行使撤銷權之前,合同對雙方當事人都是有效的。)
2、其他情況的無效合同便不具有法律效力。如以下情況:
(1)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的損害國家利益的合同;一方以欺詐、脅迫手段訂立的合同,屬于意思表示不真實的合同,一半屬于可變更或撤銷的合同,但是如果還損害了國家利益,則屬于無效合同。
(2)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
(3)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的合同;
(4)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合同;
(5)違反法律和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合同;
(6)合同中的下列免責條款無效:一是造成對方人身傷害的,二是故意或重大過失造成對方財產損失的。
(7)提供格式條款一方免除責任、加重對方責任、排除對方主要權利的條款無效。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五條無效的或者被撤銷的民事法律行為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
第一百五十六條民事法律行為部分無效,不影響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第一百五十七條民事法律行為無效、被撤銷或者確定不發生效力后,行為人因該行為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不能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的,應當折價補償。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對方由此所受到的損失;各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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