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紹他人賣淫罪的構成要件包括:客體要件,即介紹他人賣淫的行為;客觀要件,即實施介紹行為的方式;主體要件,即任何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主觀要件,即明知自己介紹他人賣淫的行為會造成社會危害并希望或追求這種結果的發生。根據刑法規定,犯介紹賣淫罪的犯罪分子將面臨刑罰和罰金的處罰。
法律分析
介紹他人賣淫構成介紹賣淫罪,根據刑法規定,犯介紹賣淫罪的犯罪分子應被判處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同時還要被判處罰金;情節嚴重的,比如涉及多次介紹他人賣淫、介紹多人去賣淫、介紹未滿十四周歲的未成年少女去賣淫,介紹了明知自己有性病的人去賣淫,要加重處罰,要判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同時還要處以罰金。
那么介紹他人賣淫罪有哪些構成要件?
介紹賣淫罪構成要件如下:
(一)客體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社會治安管理秩序。介紹賣淫罪促使了賣淫嫖娼活動的泛濫,因而具有嚴重的社會危害性。本罪的犯罪對象是“他人”,這里的“他人”主要是指婦女,但也包括了男子?!八恕笨梢允菃蝹€人,也可以是多人,介紹對象的數量和介紹次數不影響本罪的構成。
(二)客觀要件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介紹他人賣淫的行為。介紹,是指在賣淫者和嫖客之間牽線搭橋、勾通撮合,使他人賣淫活動得以實現的行為,俗稱“拉皮條”。實踐中,介紹的方式多表現為雙向介紹,如將賣淫者引見給嫖客,或將嫖客領到賣淫者住處當面撮合,但也不排斥單向介紹,如單純地向賣淫者提供信息,由賣淫者自行去勾搭嫖客。
(三)主體要件
本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即任何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實施了介紹他人賣淫行為的,都可構成本罪。
(四)主觀要件
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即行為人明知自己是在實施介紹他人賣淫的行為,并且明知這種行為會造成危害社會的結果,而希望或追求這種結果的發生。綜上所述您清楚了嗎?
結語
根據刑法規定,介紹他人賣淫罪構成要件包括:客體要件,即介紹他人從事賣淫活動;客觀要件,即實施介紹行為,如牽線搭橋、勾通撮合;主體要件,即任何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主觀要件,即明知自己在實施介紹他人賣淫行為,并追求這種行為所造成的社會危害結果。根據犯罪情節的嚴重程度,犯介紹賣淫罪的犯罪分子將面臨不同程度的刑罰。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2020修正):第二編 分則 第六章 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罪 第八節 組織、強迫、引誘、容留、介紹賣淫罪 第三百五十八條 組織、強迫他人賣淫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組織、強迫未成年人賣淫的,依照前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犯前兩款罪,并有殺害、傷害、強奸、綁架等犯罪行為的,依照數罪并罰的規定處罰。
為組織賣淫的人招募、運送人員或者有其他協助組織他人賣淫行為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2020修正):第二編 分則 第六章 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罪 第八節 組織、強迫、引誘、容留、介紹賣淫罪 第三百六十一條 旅館業、飲食服務業、文化娛樂業、出租汽車業等單位的人員,利用本單位的條件,組織、強迫、引誘、容留、介紹他人賣淫的,依照本法第三百五十八條、第三百五十九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前款所列單位的主要負責人,犯前款罪的,從重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2020修正):第二編 分則 第六章 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罪 第八節 組織、強迫、引誘、容留、介紹賣淫罪 第三百五十九條 引誘、容留、介紹他人賣淫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引誘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賣淫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