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普通發票開錯了,可以作廢重新開, 2.普通發票當月開錯了都可以重開,只要將發票各聯收集齊并加蓋作廢印章,同時在開票系統當中作廢該發票就可以了,然后就可以重新開發票了。 3.如果是增值稅普通發票隔月作廢,只要將原發票收回,再開一張紅字發票就可以了,不用到稅務局去申請。
法律依據:《稅務機關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管理辦法》 第十二條 代開專用發票遇有填寫錯誤、銷貨退回或銷售折讓等情形的,按照專用發票有關規定處理.稅務機關代開專用發票時填寫有誤的,應及時在防偽稅控代開票系統中作廢,重新開具.代開專用發票后發生退票的,稅務機關應按照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作廢或開具負數專用發票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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