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步,如果事故發生在道路上,必須立即打開雙閃燈,并在車輛后方設置警示標志,防止二次事故的發生。如果路上車輛較多且車速較快,應該立即退避至安全地帶后再進行協商。
第二步,在確認安全后,對事故現場進行拍照,盡量多拍幾張。
第三步,事故雙方查驗對方證件,包括行駛證和駕駛證,交強險險期限等,并留意對方是否酒駕。
第四步,雙方填寫《事故快速處理協議書》,協議書內應說明雙方車輛的型號、車牌號;事故發生時間、地點;何原因造成的事故;碰撞位置、預計的車輛損失情況。明確事故雙方責任,寫下報案號碼并簽字確認。
第五步,到達保險公司指定的定損中心后,雙方向保險公司提供行車執照和駕駛證。
第六步,車輛維修完成后,通知車主取車。此時有兩種可能,如果保險公司與該4s或維修站有協議,可以直接由保險公司支付維修款,則車主可直接取車完成理賠。如沒有協議,無責一方車主可以選擇自行墊付維修款后持發票向被保險人也就是全責方追討,也可以要求全責方在定損完成后即支付維修款項,當然我們推薦后者;在繳清維修費用后,需以被保險人的名字開具車輛維修發票并將發票交與被保險人。全責方維修車輛后需自己先行墊付維修款,在取得雙方的維修發票后去保險公司報銷。如果有更換下來的損壞部件,保險公司可能會要求將更換下來的部件帶回。
至此,保險快速理賠流程結束,被保險人只需靜待保險公司將賠償打入自己的銀行賬號即可。
一、交通事故賠償各項目的計算標準
1、殘疾賠償金=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人均收入×傷殘系數×賠償年限;
2、殘疾輔助器具費=適用普通器具的合理費用;
3、喪葬費=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6個月;
4、被扶養人生活費=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年消費性支出×撫養年限;
5、住院伙食補助費=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出差伙食補助標準(元/天)×住院天數;
6、醫療費賠償金=診療費+醫藥費+住院費+其他;
7、誤工費=誤工月收入×誤工時間;
8、護理費=交通事故發生地護工同等級別護理勞務報酬標準×護理天數;
9、死亡賠償金=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
二、交通事故賠償訴訟的證據有哪些
1、提交公安交管部門制作的《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責任認定書》。因交通事故認定書是公安交管部門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后,根據當事人的違章行為與交通事故之間的因果關系,以及違章行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對當事人責任加以認定而制作的法律文書。它能證實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且關系到當事人承擔責任的輕重。
2、提交公安交管部門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調解終結書》。因調解終結書是公安交管部門在法定期限內根據當事人的申請,對損害賠償事宜經調解后無法達成協議而制作的法律文書。當事人收到調解終結書后,可以直接到人民法院提起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訴訟,以維護其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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