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補償應該在雙方協商達成意見后才簽訂,所以空白的征收補償協議是不能簽訂的,簽訂空白協議可能造成被征收人利益的損害。在征地拆遷過程中,被拆遷人一定要時刻保持清醒,要有證據意識,盡量把跟拆遷方協商的過程以錄音等形式固定證據。萬一雙方簽訂的拆遷安置補償協議出現任何問題,錄音也可以幫助被拆遷人在后續維權過程中掌握主動權。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的民事審判意見,將留有空白條款的合同交給合同相對方,相當于對合同相對方的無限授權,合同相對方在合同空白部分可以填寫相應內容。所以,當被拆遷人簽署了拆遷方提供的空白協議時,就給自己埋下了很大的風險。
如果被拆遷人在空白補償協議上簽了字按了手印,而拆遷方按照最低補償標準填寫了補償款數額,即便是起訴到法院,被拆遷人主張拆遷方在補償協議上填寫的和商量的不一致,都很難得到法院的支持。
一、如何防范拆遷安置協議簽訂風險
1、未與任何拆遷主體簽訂書面協議,或只是簽了空白協議。
有的被拆遷戶甚至領了部分拆遷款,但是沒有人跟他們簽協議。有的被拆遷戶被逼迫簽了空白協議,但是具體協議內容一概不清楚。這是在簽署拆遷安置協議時,常常會遇到的風險之一,該風險一方面因被拆遷戶不懂法而起,另一方面因政府的強勢或自身違法而生。因此,不簽協議或逼迫被拆遷戶簽署空白協議,在協議履行過程中,尤其是對補償款數額、安置房套數等問題上,都極容易產生糾紛。
2、拆遷雙方簽訂的拆遷補償協議中,對于房屋的具體面積、門牌號等在協議中約定不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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