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駕駛電動三輪車不會扣駕照分。駕照就是依照法律機動車輛駕駛人員所需申領的證照。因為到目前為止,以電能為動力的三輪車在現行的法規中,仍然是納為非機動車輛管理,所以駕車人是不需要辦理駕照的。電動三輪車屬于非機動車,目前交規中沒有明確需要辦理駕駛證,電動三輪車上牌可以根據當地的相關規定辦理,要求上牌的才上牌,不要求上牌的可以不上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條 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懸掛機動車號牌,未放置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或者未隨車攜帶行駛證、駕駛證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機動車,通知當事人提供相應的牌證、標志或者補辦相應手續,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條的規定予以處罰。當事人提供相應的牌證、標志或者補辦相應手續的,應當及時退還機動車。故意遮擋、污損或者不按規定安裝機動車號牌的,依照本法第九十條的規定予以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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