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軍人在軍隊中是被嚴格禁止使用手機等通訊工具
法律依據:
《中國人民解放軍內務條令》 第一百一十一條 除工作需要并經師(旅)以上單位首長批準外,軍人不得使用移動電話、尋呼機等通信工具。
經批準持有移動電話、尋呼機的軍人,在辦公場所或者參加會議、訓練以及其他集體活動時,應當將移動電話、尋呼機關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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