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不服勞動仲裁起訴期限,可以在收到勞動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發生勞動爭議仲裁的仲裁時效為一年。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期滿不起訴的,裁決書發生法律效力。當事人申請撤銷勞動仲裁裁決的,在收到仲裁裁決書三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所在的中級人民法院申請撤銷裁決。
一、申請勞動仲裁時效期是幾年
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因不可抗力等原因仲裁時效中止的,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時效期間繼續計算。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沒有簽勞動合同請求雙倍工資的訴訟時效是多久呀
未簽勞動合同請求雙倍工資應當先進行勞動仲裁。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對仲裁裁決不服的,才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三、扣壓工資該怎么索要
(1)勞動爭議發生后,當事人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在我國勞動仲裁是勞動爭議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必經程序。根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規定,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勞動爭議由勞動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管轄。雙方當事人分別向勞動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的,由勞動合同履行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管轄。
(2)當事人對勞動爭議案件的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期滿不起訴的,裁決書發生法律效力。但是下列勞動爭議,除法律另有規定的外,仲裁裁決為終局裁決,裁決書自作出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
(一)追索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不超過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十二個月金額的爭議;
(二)因執行國家的勞動標準在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等方面發生的爭議。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條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前款規定的仲裁時效,因當事人一方向對方當事人主張權利,或者向有關部門請求權利救濟,或者對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仲裁時效期間重新計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當理由,當事人不能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申請仲裁的,仲裁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時效期間繼續計算。勞動關系存續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但是,勞動關系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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