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勞動仲裁后,公司都會除了給付員工拖欠的工資以外,還要負擔相應的賠償,如經濟補償金、賠償金、雙倍工資等等,承擔費用支出,最直接的后果就是付出更多經濟成本。另外公司被勞動仲裁,可能會很大程度的影響公司信譽和形象,對于公司聘請員工,與別的公司合作時都會有一定影響。其實勞動仲裁對公司并沒有多大的影響,勞動仲裁調解的是公司與員工的勞動糾紛,不屬于行政處罰,因而并不會影響公司上市等方面。
一、工作不給工資怎么辦嗎
1、協商解決。
2、到勞動行政部門舉報(通常是單位所在區的勞動監察大隊)。
公司不按時支付員工工資的,員工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并立即要求公司支付員工拖欠的工資以及按照拖欠工資的支付25%的經濟補償金。
3、也可以直接申請仲裁。
(1)你要確認和單位之間的勞動關系的事實。
(2)確認勞動關系后,可以要求單位補繳社會保險,補發工資。
(3)單位應當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提前一個月通知勞動者,否則應當支付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作為代通金。
(4)不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支付雙倍工資,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應當簽訂書面勞動合同。
(5)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可以要求經濟賠償金,為經濟補償金的兩倍。
建議及時搜集相關的證據,依法向當地的勞動仲裁部門申請勞動仲裁,要求公司履行上述的義務。如果對仲裁結果不滿意可以在拿到仲裁書后15天之內到法院起訴。
二、公司快要上市了怕勞動仲裁嗎這個該咋辦
勞動合同糾紛較多的,對上市公司是有影響的,會影響上市公司在公眾中的形象,公眾可能認為上市公司剝削勞動者,嚴重的還有可能影響股價。因此,準備上市的公司一般都會避免發生勞動仲裁以及訴訟,一般采取協商方式結局。但是,如果勞動者要求過分的話,單位不怕員工勞動仲裁,勞動仲裁是指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對當事人申請仲裁的勞動爭議居中公斷與裁決。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確認勞動關系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發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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