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拐黃燈亮了直接過去了一般不會扣分。這種情況稱為“闖黃燈”,如果在黃燈時,車輛已經駛過“停車線”的話,這種情況下繼續行駛的行為是“闖黃燈”,目前闖黃燈在全國范圍內不算違章,因此不會被扣分。路口黃燈閃爍時,已經越過停止線的車輛可以繼續通行,沒越過停止線的車輛必須停車,黃燈亮了開車過去算闖紅燈。而黃燈亮了繼續搶行通過,那么這樣被拍也算闖紅燈。
如果車輛在紅燈時只是剛剛越過停止線,但立即停住了,交管部門不會對其進行處罰,但如果過線后還有明顯的位置移動,就會被處罰。
機動車在其對應的綠燈或黃燈相位時越過停車線,闖紅燈自動記錄系統不應記錄。闖紅燈自動記錄系統應記錄機動車闖紅燈過程中兩至三個位置的信息以反映機動車闖紅燈違法過程,第一個位置的信息應能清晰辨別闖紅燈時間、車輛類型、紅燈信號、機動車車身未越過停止線的情況;第二和第三個位置的信息應能清晰辨別闖紅燈時間、車輛類型、紅燈信號和整個機動車車身已經越過停止線并且在相應紅燈相位繼續行駛的情況;并且至少有一個位置的信息能夠清晰辨別號牌號碼。各個位置間應保持適宜的距離以反映機動車闖紅燈違法過程,不得出現因間距太大影響對違法機動車進行認定的情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四十四條 機動車通過交叉路口,應當按照交通信號燈、交通標志、交通標線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揮通過;通過沒有交通信號燈、交通標志、交通標線或者交通警察指揮的交叉路口時,應當減速慢行,并讓行人和優先通行的車輛先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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