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影響是民事權利義務上的影響而一般不涉及行政或者刑事。員工如果因為與公司存在勞動爭議而向勞動仲裁委申請勞動仲裁,則仲裁委受理后,公司將成為勞動仲裁的被申請人,需要參與到仲裁當中,并且受到勞動仲裁的裁決的約束??赡軙枰獙趧诱哌M行經濟上的補償、賠償或其他。
一、單位沒簽合同并且辭職還拖欠工資怎么辦
遭遇拖欠工資,可以通過以下方法維權:
一、向勞動行政部門投訴解決。
投訴的解決的優點是,一旦用人單位是接到勞動行政部門的處理通知的,如果沒有特別的原因,用人單位在勞動行政部門的壓力下就可能會及時支付勞動者的工資,這樣勞動者可能用最短的時間,最低的成本解決拖欠的工資問題。因此,這種方式在處理拖欠工資時,一般情況下可以首先選擇。但是,如果勞動者的請求復雜的,如涉及經濟補償、賠償金等,需要具體認定的,則可能勞動行政部門也無法解決,需要進行勞動仲裁程序。
二、向勞動仲裁委申請勞動仲裁或者向法院起訴。
通過勞動投訴無法解決的,勞動者只能向當地的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以仲裁的方式來解決雙方的糾紛。勞動仲裁是解決勞動爭議的前置程序,必須要先經勞動仲裁,如果對仲裁結果不服的,除一裁終局的裁決,單位不能起訴的外,其它裁決任何一方對裁決結果不服的,可以向法院起訴。
沒有簽訂合同情況下,確定勞動關系可以參考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于確立勞動關系有關事項的通知》找以下材料來證明:
(一)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二)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
(三)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
(四)考勤記錄;
(五)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
二、工傷糾紛怎么解決?
工傷賠償糾紛屬于勞動爭議,可以先進行調解,調解不成或者糾紛雙方不愿意調解的,可以向勞動仲裁委員會(一般是用人單位所在地或者實際工作地的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由其對雙方之間的工傷賠償糾紛進行裁決。對于裁決結果不服的,可以在法定的期限內(受到仲裁裁決之日起15天內)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三、工傷事故勞動局管嗎
工傷認定屬于工傷認定科(或者屬于綜合業務科、勞動關系科、勞動仲裁委),認定工傷后由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負責勞動障礙等級鑒定。用人單位拒絕支付工傷待遇,工傷員工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支付。
(一)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原勞動局)申請工傷認定,公司需要在事故發生的一個月內申報,如果公司不申請,則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在一年內提出認定申請。需提交材料:工傷認定申請表(勞動局的網站一般有下載)、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醫療診斷證明等;
(二)如果經過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后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申請勞動能力鑒定,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申請(一般設立在同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三)各省的賠償標準是不一樣的。根據不同的傷殘等級,獲得的補償是不一樣的。主要的補償是:醫療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資、伙食補助費、護理費等。
(四)如果你沒有勞動合同及其他證明存在勞動關系的證據,無法申請工傷認定,可以先申請勞動仲裁確認你與用人單位之間存在勞動關系。經過勞動仲裁確認存在勞動關系后,再申請工傷認定。
(五)相關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工傷認定辦法》《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及你所在省的工傷保險條例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五十一條生效調解書、裁決書的執行當事人對發生法律效力的調解書、裁決書,應當依照規定的期限履行。一方當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受理申請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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