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糾紛解決的途徑有哪些
來源:懂視網
責編:小OO
時間:2023-10-10 09:10:27
土地糾紛解決的途徑有哪些
法律分析:土地權益糾紛的解決途徑有三點,分別是。1、協商解決。2、協商不成的,可以先提交有關行政機關處理。3、對處理結果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土地糾紛的分類有四點,分別是。1、土地確權糾紛。2、土地侵權糾紛。3、土地承包經營糾紛。4、土地行政糾紛。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條 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處理。單位之間的爭議,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處理;個人之間、個人與單位之間的爭議,由鄉級人民政府或者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處理。當事人對有關人民政府的處理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處理決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在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爭議解決前,任何一方不得改變土地利用現狀。
導讀法律分析:土地權益糾紛的解決途徑有三點,分別是。1、協商解決。2、協商不成的,可以先提交有關行政機關處理。3、對處理結果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土地糾紛的分類有四點,分別是。1、土地確權糾紛。2、土地侵權糾紛。3、土地承包經營糾紛。4、土地行政糾紛。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條 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處理。單位之間的爭議,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處理;個人之間、個人與單位之間的爭議,由鄉級人民政府或者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處理。當事人對有關人民政府的處理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處理決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在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爭議解決前,任何一方不得改變土地利用現狀。
法律分析:土地權益糾紛的解決途徑有三點,分別是:
1、協商解決;
2、協商不成的,可以先提交有關行政機關處理;
3、對處理結果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土地糾紛的分類有四點,分別是:
1、土地確權糾紛;
2、土地侵權糾紛;
3、土地承包經營糾紛;
4、土地行政糾紛。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十四條 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處理。單位之間的爭議,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處理;個人之間、個人與單位之間的爭議,由鄉級人民政府或者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處理。當事人對有關人民政府的處理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處理決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在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爭議解決前,任何一方不得改變土地利用現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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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糾紛解決的途徑有哪些
法律分析:土地權益糾紛的解決途徑有三點,分別是。1、協商解決。2、協商不成的,可以先提交有關行政機關處理。3、對處理結果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土地糾紛的分類有四點,分別是。1、土地確權糾紛。2、土地侵權糾紛。3、土地承包經營糾紛。4、土地行政糾紛。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條 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處理。單位之間的爭議,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處理;個人之間、個人與單位之間的爭議,由鄉級人民政府或者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處理。當事人對有關人民政府的處理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處理決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在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爭議解決前,任何一方不得改變土地利用現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