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經濟仲裁結果不服可以向法院起訴。對經濟仲裁裁決不服,認為裁決錯誤的,可以自收到裁決之日起六個月內向人民法院申請撤銷。超過六個月期限的,法院受理審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員會所在地中級人民法院申請撤銷裁決:
1、無仲裁協議的;
2、裁決不屬于仲裁協議范圍或者仲裁委員會無權仲裁的;
3、仲裁庭的組成或者仲裁程序違反法定程序的;
4、裁決所依據的證據是偽造的;
5、另一方隱瞞足以影響公正裁決的證據的;
6、仲裁員在仲裁案件時受賄、徇私舞弊、枉法裁決的。
一、仲裁裁決可撤銷的情形有什么
當事人提出證據證明裁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員會所在地的中級人民法院申請撤銷裁決:
(一)沒有仲裁協議的;
(二)裁決的事項不屬于仲裁協議的范圍或者仲裁委員會無權仲裁的;
(三)仲裁庭的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違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決所根據的證據是偽造的;
(五)對方當事人隱瞞了足以影響公正裁決的證據的;
(六)仲裁員在仲裁該案時有索賄受賄,徇私舞弊,枉法裁決行為的。
人民法院經組成合議庭審查核實仲裁裁決有以上情形之一的,裁定撤銷。人民法院認定該裁決違背社會公共利益的,應當裁定撤銷。
當事人申請撤銷裁決的,應當自收到裁決書之日起六個月內提出。
二、撤銷仲裁裁決管轄法院有哪些?
1、撤銷仲裁裁決應當向做出裁決的仲裁委員會所在地中級法院提出。
2、撤銷仲裁裁決的申請應當在收到裁決書六個月內提出。
3、當事人提出證據證明裁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員會所在地的中級人民法院申請撤銷裁決:
(一)沒有仲裁協議的;
(二)裁決的事項不屬于仲裁協議的范圍或者仲裁委員會無權仲裁的;
(三)仲裁庭的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違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決所根據的證據是偽造的;
(五)對方當事人隱瞞了足以影響公正裁決的證據的;
(六)仲裁員在仲裁該案時有索賄受賄,徇私舞弊,枉法裁決行為的。
人民法院經組成合議庭審查核實裁決有前款規定情形之一的,應當裁定撤銷。人民法院認定該裁決違背社會公共利益的,應當裁定撤銷。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