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規定摩托車政策
來源:懂視網
責編:小OO
時間:2023-10-10 09:00:58
法律規定摩托車政策
法律分析。據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聯合發布通知,決定降低部分行政事業性收費標準。自2020年1月1日起,摩托車(包括普通摩托車、輕便摩托車、教練摩托車、使館摩托車、領館摩托車)號牌工本費收費標準由每副70元調整為35元;往來臺灣通行證(電子)收費標準由每本80元調整為60元;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補辦)收費標準由每本500元調整為200元。法律依據?!吨腥A人民共和國車輛購置稅法》 第一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購置汽車、有軌電車、汽車掛車、排氣量超過一百五十毫升的摩托車(以下統稱應稅車輛)的單位和個人,為車輛購置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法規定繳納車輛購置稅。
導讀法律分析。據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聯合發布通知,決定降低部分行政事業性收費標準。自2020年1月1日起,摩托車(包括普通摩托車、輕便摩托車、教練摩托車、使館摩托車、領館摩托車)號牌工本費收費標準由每副70元調整為35元;往來臺灣通行證(電子)收費標準由每本80元調整為60元;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補辦)收費標準由每本500元調整為200元。法律依據?!吨腥A人民共和國車輛購置稅法》 第一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購置汽車、有軌電車、汽車掛車、排氣量超過一百五十毫升的摩托車(以下統稱應稅車輛)的單位和個人,為車輛購置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法規定繳納車輛購置稅。
法律分析:
據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聯合發布通知,決定降低部分行政事業性收費標準。自2020年1月1日起,摩托車(包括普通摩托車、輕便摩托車、教練摩托車、使館摩托車、領館摩托車)號牌工本費收費標準由每副70元調整為35元;往來臺灣通行證(電子)收費標準由每本80元調整為60元;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補辦)收費標準由每本500元調整為200元。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輛購置稅法》 第一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購置汽車、有軌電車、汽車掛車、排氣量超過一百五十毫升的摩托車(以下統稱應稅車輛)的單位和個人,為車輛購置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法規定繳納車輛購置稅。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
法律規定摩托車政策
法律分析。據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聯合發布通知,決定降低部分行政事業性收費標準。自2020年1月1日起,摩托車(包括普通摩托車、輕便摩托車、教練摩托車、使館摩托車、領館摩托車)號牌工本費收費標準由每副70元調整為35元;往來臺灣通行證(電子)收費標準由每本80元調整為60元;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補辦)收費標準由每本500元調整為200元。法律依據?!吨腥A人民共和國車輛購置稅法》 第一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購置汽車、有軌電車、汽車掛車、排氣量超過一百五十毫升的摩托車(以下統稱應稅車輛)的單位和個人,為車輛購置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法規定繳納車輛購置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