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事人不服仲裁裁決怎么辦
當事人不服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作出的裁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的。人民法院受理的條件有三種情況,一是履行勞動合同過程中發生的糾紛;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沒有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但已形成勞動關系后發生的糾紛;三是在退休后,因為社會保險費而發生的糾紛。提起訴訟時應向法院遞交起訴狀并提供勞動仲裁裁決書。
不服勞動仲裁結果怎么辦
第四十八條勞動者對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第五十條當事人對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以外的其他勞動爭議案件的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期滿不起訴的,裁決書發生法律效力。
對勞動仲裁結果不服怎么辦
根據我國法律的規定,對仲裁裁決無異議的,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爭議當事人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一方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不起訴又不履行仲裁裁決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根據相關法律的規定:當事人對仲裁裁決不服的,自收到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期滿不起訴的,裁決書即發生法律效力??梢?,如果對仲裁裁決不服,可以在法定期間向人民法院起訴。
勞動仲裁結果不服了怎么辦
裁決書自作出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所在地的中級人民法院申請撤銷裁決:當事人對勞動爭議案件的仲裁裁決不服的,被告最長可以在三十天內上訴,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逾期仲裁判決生效。
勞動仲裁結果不服怎么處理
裁決書自作出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所在地的中級人民法院申請撤銷裁決:當事人對勞動爭議案件的仲裁裁決不服的,被告最長可以在三十天內上訴,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逾期仲裁判決生效。
《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第二條 該內容由 王祖軍律師 和 律說律答 共創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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