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輪車上路新規定
來源:懂視網
責編:小OO
時間:2023-10-10 08:59:34
三輪車上路新規定
三輪車上路新規定具體如下:1、禁止無牌、證的電動自行車在道路上行駛。2、遵守道路交通信號、標志和標線,服從交通管理。3、在劃分機動車道和非機動車道的道路上,應當在非機動車道上行駛。在未劃分機動車道和非機動車道的道路上,必須靠右行駛。4、嚴禁醉酒后駕駛。5、不準駕駛安全裝置不齊全或安全裝置失效的電動自行車。6、不得拖帶車輛。7、可搭載一名兒童謹慎行駛。8、車輛載物重量不得超過三十公斤,高度從地面起不得超過一百五十厘米,寬度左右不得超出車把十五厘米,長度前端不得超出車輪,后端不得超出車身三十厘米。9、其他非機動車管理的有關規定。
導讀三輪車上路新規定具體如下:1、禁止無牌、證的電動自行車在道路上行駛。2、遵守道路交通信號、標志和標線,服從交通管理。3、在劃分機動車道和非機動車道的道路上,應當在非機動車道上行駛。在未劃分機動車道和非機動車道的道路上,必須靠右行駛。4、嚴禁醉酒后駕駛。5、不準駕駛安全裝置不齊全或安全裝置失效的電動自行車。6、不得拖帶車輛。7、可搭載一名兒童謹慎行駛。8、車輛載物重量不得超過三十公斤,高度從地面起不得超過一百五十厘米,寬度左右不得超出車把十五厘米,長度前端不得超出車輪,后端不得超出車身三十厘米。9、其他非機動車管理的有關規定。
三輪車上路新規定具體如下:
1、禁止無牌、證的電動自行車在道路上行駛;
2、遵守道路交通信號、標志和標線,服從交通管理;
3、在劃分機動車道和非機動車道的道路上,應當在非機動車道上行駛。在未劃分機動車道和非機動車道的道路上,必須靠右行駛;
4、嚴禁醉酒后駕駛;
5、不準駕駛安全裝置不齊全或安全裝置失效的電動自行車;
6、不得拖帶車輛;
7、可搭載一名兒童謹慎行駛;
8、車輛載物重量不得超過三十公斤,高度從地面起不得超過一百五十厘米,寬度左右不得超出車把十五厘米,長度前端不得超出車輪,后端不得超出車身三十厘米。
9、其他非機動車管理的有關規定。
10、違反本規定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或《成都市非機動車管理條例》等規定,依法給予行政處罰;造成交通事故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依法進行處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第三十一條
非機動車載物,在大、中城市市區或交通流量大的道路上,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自行車載物,長度前端不準超出車輪,后端不準超出車身三十厘米;
2、三輪車、人力車載物,高度從地面起不準超過二米,寬度左右各不準超出車身十厘米,長度前后共不準超出車身一米;
3、畜力車載物,高度從地面起不準超過二點五米,寬度左右各不準超出車身十厘米,長度前端不準超出車轅,后端不準超出車身一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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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輪車上路新規定
三輪車上路新規定具體如下:1、禁止無牌、證的電動自行車在道路上行駛。2、遵守道路交通信號、標志和標線,服從交通管理。3、在劃分機動車道和非機動車道的道路上,應當在非機動車道上行駛。在未劃分機動車道和非機動車道的道路上,必須靠右行駛。4、嚴禁醉酒后駕駛。5、不準駕駛安全裝置不齊全或安全裝置失效的電動自行車。6、不得拖帶車輛。7、可搭載一名兒童謹慎行駛。8、車輛載物重量不得超過三十公斤,高度從地面起不得超過一百五十厘米,寬度左右不得超出車把十五厘米,長度前端不得超出車輪,后端不得超出車身三十厘米。9、其他非機動車管理的有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