籌錢維權不是非法集資。非法集資是指非法吸收存款、擾亂金融秩序的行為。而籌錢維權沒有非法占有目的、非法吸收存款、擾亂金融秩序,因此不屬于非法集資。
法律分析
籌款維權不屬于非法集資。非法集資是指帶有非法占有目的,實施欺詐手段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或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擾亂金融秩序的行為。而籌款維權的行為者,沒有非法占有目的,也沒有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或擾亂金融秩序的行為,因此籌款維權不屬于非法集資。
法律依據
《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條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擾亂金融秩序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有前兩款行為,在提起公訴前積極退贓退賠,減少損害結果發生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該內容由 韋端寧律師 和 家和律云 共創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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