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生育保險屬于強制性保險,由本人所在單位進行交納,而且是用人單位必須為你交納,個人是無法交納的,生育保險是國家立法對女職工權益保障的一種社會政策,而且不論胎兒是否正常產下,即使胎兒死亡,流產等均能享受生育保險。
1.在享受生育津貼前,單位需要為本人申繳生育保險,需要準備三個表、企業職工基本養老、工傷和生育保險申報匯總表、社保登記表、養老、工作和生育保險人員增減表,些三表由企業準備;
2.由單位持此三表前往社會勞動保險部門進行申報,勞動保險部門受理后,會返回兩個蓋章后的表;
3.等到下個月,單位就可以正常繳納新增員工的生育保險費用,這個要去稅務部門交納;
4.辦理醫療證:懷孕后,由用人單位攜帶相關材料到社會勞動保險部門進行辦理;
5.女職工生完孩子,產假滿30內前(注意時間哦,逾期辦理比較麻煩)向社會勞動保險部門提交材料進行保險支付的辦理;
6.等待審核后,工作人員開據城鎮企業職工生育保險費申請表;
7.在進行保險支付辦理的材料主要有:城鎮企業職工生育情況表、身份證明信息、出生證、醫院的醫務證明、醫務結算的單子等;
8.等待社會勞動保險部門審批完成后,本人可以攜帶相關證件到社保部門領取生育保險的報銷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 第二十五條 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獲得延長生育假的獎勵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 第七條 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應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可增加產假15天。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五十三條 職工應當參加生育保險,由用人單位按照國家規定繳納生育保險費,職工不繳納生育保險費。
第五十四條 用人單位已經繳納生育保險費的,其職工享受生育保險待遇;職工未就業配偶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生育醫療費用待遇。所需資金從生育保險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險待遇包括生育醫療費用和生育津貼。
第五十五條 生育醫療費用包括下列各項:
(一)生育的醫療費用;
(二)計劃生育的醫療費用;
(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項目費用。
第五十六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生育津貼:
(一)女職工生育享受產假;
(二)享受計劃生育手術休假;
(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貼按照職工所在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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